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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一小区停车矛盾升级,物管报警18次都无法解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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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一小区停车矛盾升级,物管报警18次都无法解决

南宁一小区停车矛盾升级,物管报警18次都无法解决

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(shènglì)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,澎湃新闻(xīnwén)·私家历史与抗战文献数据(shùjù)平台合作,推出“抗战回望”系列,选取抗战期间的报纸、图书、日记等史料加以(jiāyǐ)介绍,希冀带领读者前往历史现场,触碰抗战时中国军民的精神与生活。 本文介绍《江苏省江南两年来政情述要(民国二十八年一月至(zhì)二十九年十二月)》一书,反映江苏省政府江南行署的敌后抗战(kàngzhàn)与施政。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(hòu),国民政府治下有“省政府(shěngzhèngfǔ)行署”的设置,最开始为各省省政府自行设立行署与各类类似性质的机构,不久后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《战区各省省政府设置行署通则》对行署的地位(dìwèi)加以(jiāyǐ)确认——“各省当时所已经设立类似行署的组织均依次改组而取得了法律(fǎlǜ)的根据,而其他各省也纷纷请求在适当地区成立行署”。其中(qízhōng)规定,行署是为了“增进地方行政效率,适应战区情况”而设立的,就职权上来说(láishuō),是“在所辖区域内代行省政府职权,以省政府主席名义(míngyì)行文时,由行署主任副署”。 江南(jiāngnán)行署下辖各县及其分类(1940) 对于行署(xíngshǔ)的设立,陈之迈(chénzhīmài)指出:“在(zài)抗战期间,敌军侵入,若干省份因战事的关系而形成割裂的局面,交通梗塞,使得省政府不能有效地监督指挥其全省境地内的各县(gèxiàn)。这种情形尤以沿江的省份为显著,因为敌人暂时控制了长江,而若干省份一部分在江南,一部分在江北,指挥遂极为不便。”江南行署自然是最(zuì)符合陈之迈论述的一例。 《战区各省省政府设置行署(xíngshǔ)条例》(1944) 抗战(kàngzhàn)全面爆发后,国民政府西迁,而江苏省政府(jiāngsūshěngzhèngfǔ)及其下辖各厅、处则北迁淮阴。1938年7月,顾祝同(时任(shírèn)第三战区(zhànqū)司令长官与江苏省政府主席(zhǔxí))于安徽省设立江苏省政府江南办事处。后因江苏省政府江南办事处“范围较小,不易推行”,1939年元旦成立(chénglì)江苏省政府江南行署(为行政院出台设立省政府行署的法令以前自行设置的),冷欣(时任第三战区第二游击区总指挥)任主任。 关于江南(jiāngnán)行署的大致情况,冷欣称(lěngxīnchēng)“江南所处环境之艰苦,地方情况之复杂,与一切政务推行之困难,在(zài)全国各游击区域中,可谓无出其右”。江南行署下辖(xiàxiá)二十六县(xiàn),“东起上海,西迄旧都(南京),重要城镇及交通线,多为敌伪纵横盘踞,其整个县境在我方军力控制下者,惟溧阳一县而已”。 《修正江苏省政府(shěngzhèngfǔ)江南行署(xíngshǔ)(xíngshǔ)组织暂行规程》中规定,江苏省政府江南行署是江苏省政府为了“便利抗战时期(kàngzhànshíqī)就近处理江南一切政务”而设立的,下辖管辖地内“所有江南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兼区保安司令部,各县政府暨(jì)地方团队,及直属于省政府或(huò)各厅、处之机关”,在辖区内以江苏省政府名义发布命令,与国民政府所设的行署基本别无二致。江南行署驻地位于安徽屯溪。 《江苏省江南两年来政情述要(民国(mínguó)二十八年一月至二十九年十二月)》一书出版于1941年,书名由冷欣题写。该书封面左上角印有“机密”二字,同时未注明该书的作者与出版社,可见该书为(wèi)一内部出版物。全书分为县行政、自治、保甲、动员及组训(zǔxùn)、积谷、禁烟、救济(jiùjì)事业、抚恤(fǔxù)及褒扬、锄奸工作、赋税、省县预算(yùsuàn)、会计及金库、地方金融、地方教育行政、学校教育、社会教育、教育经费、编审、经济斗争、统制(tǒngzhì)食粮、增进生产、举办农贷、合作事业、交通通讯、水利、地方武力(wǔlì)这些部分,可谓包罗万象了。下文将就相关部分择要说明,主要(zhǔyào)针对江南行署的行政与抗日斗争部分。 《江苏省江南各区县(qūxiàn)常备队战时短期教育起居日课时间表》 对于江南行署施政环境的(de)复杂,冷欣(lěngxīn)在书前(shūqián)的弁言中指出:“为政不难,为政于战时则难,为政于战时之前方则更难。”具体而言,为政于战时之前方之难体现在如下几点上: 一、敌伪(díwěi)不时窜扰,环境遂时有变迁,预定之策划,不能从容措施。 二、据点密布,交通(jiāotōng)梗阻,政情之下传上达,悉多所扞格。 三、兵燹以后,典章(diǎnzhāng)册籍,散失殆尽,兴废继绝,无轨范可循。 四(sì)、奸伪及非法组织,以谰言日肆簧惑,民性渐失其淳笃,宽则入玩法犹豫之途,严则有(yǒu)驱如鱼雀之虑。 五、地方贤达,作避秦计,多流亡异地,各级机构(jīgòu),致叹才难。 六、农村及市镇(shìzhèn),遭轰炸焚杀劫掠,经济破产,财源枯竭(kūjié),政费支绌。 因此,江南行署经过(jīngguò)一年的建设后,仍仅仅是“凡百政务,粗具规模,仍未纳入正轨”。冷欣所承认的这一点在后面的叙述(xùshù)中即可看出。 值得一提的是,为了方便行政(xíngzhèng),1939年,江南行署下辖各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(zhuānyuángōngshǔ)与(yǔ)(yǔ)各县(gèxiàn)县政府(xiànzhèngfǔ)亦设置(shèzhì)行署,分别代行各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与各县县政府的职权。1940年1月,江苏省政府颁布《江苏省战时各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置办事处办法》与《江苏省战时各县县政府设置办事处办法》,故而前设的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与县政府的行署则撤销,而另行设置办事处,这应当是配合行政院将行署合法化与正式化的举措,亦即避免行署之间的相互混淆。 《各县受训(shòuxùn)人员籍贯及人数统计表》 在保甲(bǎojiǎ)方面,江南行署(xíngshǔ)首先着手的工作即是修订保甲章则,因为“从前所订之各项保甲章则,用之于战前则相宜,用之于战时则颇形凿枘,盖战时情形与平时(píngshí)迥乎不同,适用于平时者,多不能适用于战时,平时举办保甲,以安定社会、充实自卫力量为主旨,战时举办保甲,则应以(yīngyǐ)组织民众、团结力量、统一意志、协同(xiétóng)抗敌为主旨”。 修订的内容有许多,值得注意的有如下两点:一、修正联保连坐切结——“从前联保连坐切结,所应(yīng)连坐者,以为‘匪(fěi)(fěi)’纵‘匪’通(tōng)‘匪’为限,现为防止奸伪活动,于切结内加入勾结汉奸一项,如联保各户内发现有勾结汉奸者,联保各户,均应连坐,又(yòu)从前规定联保各户以不得少于五户为限制,现修正为同甲联保,以期整饬”。 二、改订保甲规约——“从前规定之保甲规约举例,仅注重于自治、自卫各(gè)事项(shìxiàng),现为配合军事,于该规约内,加入侦查、防范汉奸及敌谍事项,不(bù)贩卖敌货、使用伪钞事项,优待出征军人家属事项,破坏敌伪铁道、公路及电线、其他工事事项,提倡国民兵役(bīngyì)、工役事项,救护难民、侨民(qiáomín)事项”。 就(jiù)这两条改变来说(láishuō),无疑是为了适应战时的(de)需要,尽管能在多大的程度上来实行则很难说。就其中的联保连坐(liánzuò)切结来说,中共的抗日根据地,在一些形势复杂,敌我等各类武装纵横交错的地方,仍然不得不接受甚至(shènzhì)是支持“两面政权”之存在,江南行署在这里所定下的严厉的保甲制度到底能落实到何种程度,也就不难想见了。 在策反工作方面,江南行署制定了《策动(cèdòng)(cèdòng)伪组织反正(fǎnzhèng)办法》九条与《伪组织人员(rényuán)反正奖励办法》五条,将这一工作分为两个方面,分别为外层策动与潜入策动。外层策动为“制订印刷品,宣扬中央不究既往之德意及来归后之奖励,分寄各(gè)附逆人员,促其幡然悔悟,并对参加伪组织人员之亲友,阐扬抗建精神,敷陈附逆利害,激发其天良,使其从旁策动,至附逆人员之直系亲属,令其移居我军后方,优加管待,以便招致来归”。这一方法,亦(yì)为中共所熟稔(shúrěn)。 潜入(qiánrù)策动方面,该书则应当是为了保密,不敢形诸印刷品上而“从略”。至于策反工作的具体成果,该书则称“一年以来,反正者(zhě)尚非少数,其姓名亦从略”,自然也是出于保密需要(xūyào)。 《江苏省江南各县二年来(lái)锄除奸伪调查表》 赋税方面,该书分为整顿(zhěngdùn)田赋(tiánfù)、契税与其他税收进行说明,由于对于田赋的整顿最能够反映江南行署(xíngshǔ)在当地的统治与进取的实态,本文仅就其中的田赋部分进行介绍。江南行署治下各地,自沦陷以来(yǐlái),停征了(le)三年(sānnián),而原有的土地册串亦损失许多。于是,江南行署制定了《各县田赋册串暂行保管办法》,命令下辖各县切实整理、保管田赋册串。 而后,随着国军次第收复宜兴、溧阳与高淳三县,部分县份国军的(de)游击武装亦逐渐恢复,相应(xiāngyìng)的,恢复行政以后,各县(gèxiàn)的开支则自然不断增长(zēngzhǎng)。因此,以“江南连年丰稔,三载蠲缓,民力(mínlì)已纾”为(wèi)(wèi)由,江南行署从1940年开始复征宜兴、溧阳与高淳三县1939年的田赋,至于这三县1940年的田赋则递缓;青浦(qīngpǔ)、松江、金山、南汇、奉贤、川沙、上海、宝山(bǎoshān)、嘉定等九个县份则“以环境特殊,未能启征(qǐzhēng)”,自然是因为日军控制严密;而溧水、金坛、江宁、丹阳、句容、江阴、武进、吴江、吴县、无锡、常熟(chángshú)、昆山、太仓等县,则依照1939年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的《战区土地租税减免及耕地荒废救济暂行办法》中规定的“沦陷地方经过克复,或为我游击武力控制能行使政权之地区”的土地赋税与附加税“应予减征,以不超过原税额百分之五十(bǎifēnzhīwǔshí)为原则”,按照原税额实际征收这些县份五成的田赋。 《战区土地(tǔdì)租税减免及耕地荒废救济暂行办法》 这样看,实际上江南行署则是(shì)依照法律允许的最高限度对这十余个县份来征收赋税的。但是(dànshì),新收复且一直处于敌我拉锯战之中(zhōng)的宜兴、溧阳与高淳三县却依照原有田赋的全额进行征收,则未必合乎这一(zhèyī)法律的规定。可见江南行署在实际执行法律中仍有相当大的变通,在特殊环境下,这一变通未尝不能理解,只是对于往往要向多股政治势力缴纳田赋与饱经战乱的当地(dāngdì)人民来说,则又是平添了一层重负(zhòngfù)。 也正是因为如此,江南行署的这一举措能在多大程度上落实,便又是一个疑问了——1940年江南行署的预算中(zhōng),可获得这些县份上缴的田赋(tiánfù)七十万元。但结果(jiéguǒ)是,镇江、丹阳、江宁、句容等(děng)县“以原有田赋册籍完全损失,敌伪又时常袭据,举办征收,极为困难,颇多中途停办(tíngbàn)”,惟有宜兴、溧阳、高淳、金坛、溧水这几个县份可以征收,最终(zuìzhōng)全年实收田赋五十余万元。 纵观(zòngguān)全书,该书在缕述江南行署(xíngshǔ)的施政当中,一方面是(shì)在有些地方语焉不详,或是隐去相关事实,或是隐去具体的人名、地名(dìmíng)与数字,应当是出于保密考虑,尚(shàng)可以理解;而另一方面,则许多地方都是大谈江南行署的制度设计与规划,却无法告诉读者这些举措是否能够落到实处,收到多少成效,这两方面缺憾多少限制了这本书的价值。 但是,从另一个角度上(shàng)来说,这两点缺憾又反映(fǎnyìng)出江南行署(xíngshǔ)在当地的施政成效,至少在这本书出版的1941年以前,是十分有限的,其施政成效基本是集中于国军(yúguójūn)主要控制的几个县份,否则不会在图表与文字说明上如此缺失。也正是因为江南行署的施政效果十分有限,故而今日所能见到的相关(xiāngguān)史料,相对(xiāngduì)其他敌后地区来说也更少,因此,这本书的价值也从中凸显出来。 《江苏省江南各区县常备队战时(zhànshí)短期教育全期学术科时间配当表》 在这本书的(de)编撰前后,江南行署下辖地区的日军开始猛然增兵,汪伪政权也开始厉行清乡,江南行署的命运自然益形岌岌可危。毕竟,无论江南行署及其下辖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(zhuānyuángōngshǔ)政府与县政府如何努力,没有武力的支撑,终是“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(máojiāngyānfù)”。同样的道理,相较(jiào)行政部分较多的语焉不详,该书在叙述地方武装的收编(shōubiān)、组织、整训与战果方面则较为翔实,亦折射出了江南行署在行政成果上(shàng)的缺失。 《江苏省江南各区县常备队(duì)战时短期教育术科基准表》 回到开头,冷欣在弁言中所说的(de)(de)“为政不难”显然只能代表他个人的看法,否则许多人所认为的,南京国民政府治下十年的许多地方行政糜烂,更有时(yǒushí)人认为“当县长要有三个‘万’的本领,即是‘万死’、‘万恶’、‘万能’”,这些岂不是成了无的放矢?联系到他在战前基本没有任何实质上的地方行政工作(gōngzuò)(gōngzuò)经历,而一直(yìzhí)投身军队,地方工作经历的缺失也许正能解释他的这一刻板印象的产生。 抗战军兴,地方行政往往围绕着军队的(de)需求而展开,至于前方与敌后的地方政权则舍军队而无以维系,许多(xǔduō)如同冷欣一样此前全无地方施政(shīzhèng)经历的军人得以主政一方,而未必不会(búhuì)带有冷欣这样的既有偏见。有关军人从政,后世评价褒贬不一,并早在战时就有不少非议,而“军政分离”的呼声则高涨。对(duì)于军人从政这一现象,本文无法(wúfǎ)作出任何评价,不过希望可以通过对于军人从政的这一具体案例的说明,来为对这一现象的评判(píngpàn)提供一些线索。 (本文(běnwén)来自澎湃新闻,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“澎湃新闻”AP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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